近日,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印发了《关于表彰2023-2024年度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标兵、辽宁省三八红旗手、辽宁省三八红旗集体、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》,我校李帼昌教授榜上有名,荣获辽宁省三八红旗手称号。
李帼昌,女,致公党员,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,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。她是辽宁省人大代表、环资委委员,教育部土木工程专业教指委委员、住建部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委员,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、省优秀教学团队、省优秀科研团队、省职工创新工作室、沈阳市五一巾帼先进集体带头人。曾获辽宁“最美女性”、辽宁省优秀教师、辽宁最美教师、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、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、辽宁省五一巾帼标兵、首届辽宁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等多项省级荣誉称号。
李帼昌教授从教37年,始终着眼民族未来,立德树人,培养一大批优秀学生,针对钢结构课程创新开展立体化教学模式,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。指导省、校级优秀学位论文43部,11次被评为省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,《辽宁日报》曾以“教书育人守初心”报道了其先进事迹。她不畏艰难,勇攀科学高峰。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、面上项目6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及国家“十三五”重点研发计划等10余项国家级项目,作为牵头负责人荣获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、省科技进步一等奖,研究成果入选“首届辽宁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。作为辽宁省人大代表,她始终心系人民群众,在教育、环境、科技等方面向政府提出30多项建议,5项获省部级领导批示。